基建工程科主要负责基本建设新建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基本建设新建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
2.配合校园规划科完成基建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内部图审工作。负责向学校财务处提供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3. 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完成基建项目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和监理的合同洽谈及签订工作。
4.负责施工的前期准备和做好开工前场地旧物拆移、障碍排除及“三通一平”工作。
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参与编审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审查工程月进度计划、月进度报表、形象进度、工程变更单等施工技术资料,负责完成进度款等款项支付表的流转审核手续。
6.依据工程合同内容和工程招标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工程施工工期,抓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
7.认真检查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情况,督促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的严格监控,参加工程监理例会。
8.负责组织召开工程现场办公会,及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负责工程及相关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管理,检查施工现场进度和工程质量,处理质量事故。负责设计变更的复核、论证及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和规范设计变更签证手续。
9.对进场材料、设备、半成品等进行质量检查及确认。
10.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对所有工程材料的检验,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等单位),做好分部、分项及单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1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监理、规划、消防、设计、勘察、监理、避雷等单位),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备案各项手续工作。
12.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送达竣工结算报告和提交竣工图资料,配合学校审计处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配合规划科做好工程项目的档案整理及归档工作。
13.负责合同期内的工程项目质保期的维修服务,定时走访使用单位,及时反馈用户意见,监督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质量保修工作。
14.接待学校有关部门和用户到施工现场的咨询和指导。
1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后勤办公楼219、
221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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