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省社科工作办《关于做好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结项工作的通知》,现组织我校2024年第一批次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结项仍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线上申请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1月16日17:00。纸质结项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受理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1:00前。
注意事项:
1、结项标准参照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唯一标注要求、专著标注位置要求、对核心期刊认定标准等方面,对所有年度项目要求一致;2020年度及以前项目,不对成果属名中项目负责人位次进行要求。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查看路径:“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kxghw.hebnews.cn/)“资料中心”。
2、请确保纸质结项材料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填报数据保持一致,结项鉴定以平台数据为准,如结项成果形式与申报时成果形式不一致,请提前在系统中申请变更。
3、请务必使用附件中给定的结项申请材料模板(附件1),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编排装订报送,使用旧版申请书、未按要求编排装订报送的不予受理。
4、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项目,请及时在平台办理延期申请,超期未结将作终止处理。
科研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