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字〔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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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纪委
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执纪,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社会风气。根据《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冀纪传〔2018〕1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必须以徙木立信的精神,坚持不懈抓下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意义,紧盯元旦、春节重要节点,党政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回潮反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安排部署上,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纪律、清廉过节;要密切关注本单位“四风”舆情,及时报告处置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二、明确监督重点,严明节日纪律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聚焦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列举的12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重点整治岁末年初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联系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检查考核和学习调研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重申纪律要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安排和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高档酒水、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利用学校餐厅、食堂、培训中心等违规就餐;严禁违规借车、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或组织联谊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对顶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三、严肃换届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目前我校正值换届期间,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中“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和中共河北省纪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2017年9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通知》中“五个不准”的换届纪律要求,严肃换届纪律,严禁出现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四、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严肃问责、曝光
学校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姑息。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指派一名党员为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联络员,并于2019年1月2日、2月10日12时前分别将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书面报学校纪委办公室(“电子版”按时间要求及时发送至jjs8540@126.com,“纸质版”需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秦皇岛校区逸夫楼A1104室)。
联 系 人:王亚坤
监督电话:8059755,8058540
举报邮箱:jiwei8540@126.com
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纪委
2018年12月26日
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