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1.根据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实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的意见》(党办字〔2016〕27号)相关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分析会,并形成专题报告。
2.根据《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党办字〔2014〕14号)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2018年度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3.分析会材料及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报告经党政负责人签字(个人材料由其本人签字)、首页和侧面骑缝加盖公章,于2019年1月4日17:00前一式二份报送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党委办公室:李建鹏,8076563
纪委办公室:李凤姝,8076562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