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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部、安全工作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一、安全工作部、安全工作处工作职责:

1.经常性地对全校师生员工开展法制、国家安全、安全防范及维护校园稳定的宣传教育;

2.负责学校政治安保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等邪教组织对校园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不稳定因素,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导学校安全稳定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并实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双控”管理工作,督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4.负责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对校园重点部位、交通、门禁、车辆、大型活动等安全管理,对在校外来务工人员车辆进行管理;

5.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督导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更新等管理工作;

6.负责教工和学生集体户籍管理;

7.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武装部基本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师生的国防教育工作;

2.组织、协调和落实军事技能训练工作;

3.负责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入伍、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补偿代偿工作;

4.负责全校“双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军烈属、复转军人及共建单位的慰问工作;

5.组织指导我校大学生“国防后备营”开展各项活动等工作;

6.完成校党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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