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冀人社〔2014〕25号)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4年统一招聘岗位面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4年6月11日12点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编码+姓名+确定参加面试(或不参加面试)”发送到rscmail@126.com。
逾期未提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余面试名额,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进入资格复审的岗位编码:177001、177002、177003、177004、177006、177007、177008、177012、177014、177015、177016、177018、177019、177021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15日 上午8:30-11:30
资格复审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360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1号办公楼一层乒乓球教室
(二)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余面试名额,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材料明细详见附件1。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分组
组别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考生候考地点 |
第一组 岗位编码:177001、177002、177008、177016 |
2024年6月16日 上午8:30 |
逸夫楼A-0203 |
逸夫楼A-0206 |
第二组 岗位编码:177003、177004、177006、177007 |
2024年6月16日 上午8:30 |
逸夫楼A-0205 |
逸夫楼A-0206 |
第三组 岗位编码:177012、177014、177015 |
2024年6月16日 上午8:30 |
逸夫楼A-0207 |
逸夫楼A-0210 |
第四组 岗位编码:177018、177019、177021 |
2024年6月16日 上午8:30 |
逸夫楼B-0204 |
逸夫楼A-0210 |
面试当天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请于7:30到场,未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形式、内容、程序及评分
(一)面试形式
1.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177001、177002、177003、177004、177006、177007、177008、177012、177014、177015、177016),采用试讲(10分钟/人)+回答问题(5分钟/人)形式进行。
2.辅导员岗位(岗位编码177018、177019、177021),采用主题演讲(10分钟/人)+专业技能展示(5分钟/人)+回答问题(5分钟/人)形式进行。
面试过程中,即试讲(主题演讲)、专业技能展示和回答问题环节不得涉及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亲属及社会关系、笔试成绩、毕业院校等。
(二)面试内容
1.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177001、177002、177003、177004、177006、177007、177008、177012、177014、177015、177016)面试试讲内容见附件2。
2.辅导员岗位(岗位编码177018、177019、177021)主题演讲内容和专业技能展示用歌曲伴奏见附件3。
(三)面试程序
1.同一岗位考生面试顺序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工作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引导考生进入考场,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
2.面试由主评委主持。
3.主评委宣布面试结束,考生完成面试,离开考场并且不得返回候考室。
(四)面试评分
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或主题演讲、专业技能展示及回答问题情况给出分数,评分采取百分制。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成绩
总成绩按招聘公告规定【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执行。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六、结果公布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显著位置张贴。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①退役士兵;②烈士子女或配偶;③残疾人;④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⑤面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产生的空余岗位,按总成绩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统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4。
九、其他事项
(一)面试时间如有调整,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www.cnvdc.com)最新公告内容为准。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www.cnvd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三)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8076166(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78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35-8058540(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纪委办公室)
温馨提示:
1.单位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360号。秦皇岛火车站可乘6路、34路公交车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站(奥体中心)下车;北戴河火车站可乘6路公交车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站(奥体中心)下车。
2.食宿自理,请提前预订。
3.请各位考生在面试、体检及考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35-8076166
附件1:资格复审材料明细
附件2:专业技术岗位面试试讲范围
附件3:辅导员岗位面试主题演讲内容及专业技能展示歌曲伴奏
附件4:统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4年6月7日